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屯光镇**南村中心区域江家巷石板路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略) 。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市小型项目交易实施办法》及《屯溪区小型项目招投标暂行办法》之规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屯光镇**南村中心区域江家巷石板路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略)
2.3建设单位:(略)村民委员会
2.4资金来源:(略)
2.5项目概况:屯光镇**南村中心区域江家巷石板路改造,支道挡墙的修建,小公(略)。
2.6.招标控制价: (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招标范围:(略)
2.9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略)质的独立法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略)。
3.3.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须承诺:如中标,将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村民产生的矛盾纠纷,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须将此承诺放至投标文件中。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企业,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 5月18 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凭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身份证原件,到(略)(地址:**省**市屯溪区长干东路 139 号三楼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领取项目控制价一览表、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年 5 月 19 日 9时00分,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价函送达至屯溪区屯光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地址:(略)
5.2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受理。
六.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屯溪区屯光镇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省**市屯溪区长干东路 139 号三楼办公室
(略)村民委员会
(略)
****年5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