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抽签公告
招标编号:(略)
发布日期:(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业主单位:(略)
3.项目实施地点:(略)
4.(略):主要为进口道路、土石方、独墓区、挡墙等工程
5.(略):达到国家相关(略),质量 合格 、安全生产达标。
6.计划工期: (略)
7.控制价: (略).60 元,其中暂列金额:(略).00元,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定点招标的投标人须是**县政(略)资格,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略))。成交人在抽签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注:如经查实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则取消该投标人成交资格并对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同时本项目将进行二次抽取,二次抽取的时间另行通知,抽签方法及原递交资料先后顺序编号不变(略)
三、抽签时间、地点、方式
1.抽签时间:****年05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2.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年 05 月 20 日15 时00 分
3.递交(略)
抽签前文件递交要求:请各参与抽签的单位在系统签到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的文件扫描件直接发送到(略)@qq.com邮箱里,逾期发送的或未发送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抽签资格。提交的扫描件必须按本项目抽签文件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发送的文件命名格式为:XX公司+项目名称。
4.抽签地点:**县城北新区新城大厦四楼**县公共**交易中心 二 开标室。(各入库成员单(略),由建设单(略)。)
(略):****/TPBidder/Pages/FrameAll.aspx)点击“定点抽签项目投标”,输入项目名称的关键字检索需要投标的项目,在网上提交资料参与报名抽签,并完成定点抽签在线签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系统按照签到的时间顺序排序超过抽签截止时间操作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抽签。文件不需要现场提交,但在系统签到截止时间前必须将签字盖章的文件扫描件发送到(略)@qq.com邮箱里,逾期发送的或未发送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抽签资格。
四、抽签注意事(略)
1. 各入库成员单位可不必来现场参与摇号,由建设单位在(略)间顺序,确定序号。
2. 失信行为核查
各投标人需在抽签文件中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略)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略)gov.cn/index.htmlfrom=singlemessage),确定成交人后,抽签现场对成交人网上核查是否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同上),若核查结果与成交人承诺和提供的不一致,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本项目将进行二次抽取,二次抽取的时间另行通知,抽签方法及原递交资料先后顺序编号不变;不允许前期抽签取消成交资格的投标人参加二次抽取。
3.请各投标人对照本公告所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在抽签前自行核算工程量和招标控制价,如有异议应在抽签前一工作日书面提出。业主单(略),确认误差在±3%(含±3%)以内的,业主单位可不予调整。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提出异议的,中标后,业主单位不接受因成交人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以及招标控制价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抽签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五、请各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共**交易活动,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共**交易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予以处理。
1.组织、领导、实施(略)质等违法活动。
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略)
3.聚众围(略),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的行为。
4.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信访、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6.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略)
7.采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跟踪盯梢、散播隐私、造谣诽谤、持续骚扰等软暴力手段恐吓监管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行为。
8.利诱、欺骗招标人违反相关规定按其意图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9.窃取项目投标人报名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
10.领导干部违反规(略)。
11.干部职工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
六、(略)
**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略)gov.cn/”。
七、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
业主单位:(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