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概况:一标段:尚德华园人才公寓55栋1单元,2单元,3单元及4单元一楼精装修及室内外维修工程;
二标段:尚德华园人才公寓53栋1单元,2单元精装修及室内外维修工程;
三标段:尚德华园人才公寓53栋3单元,4单元精装修及(略)
四标段:尚德华园人才公寓53栋5单元,6单元精装修及室内外维修工程。
2.3建设地点:(略)
2.4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项目编号:CRJT-****-SDHYRCGYZXZSJL-002-1
二标段:(略)
项目编号:CRJT-****-SDHYRCGYZXZSJL-002-2
三标段:(略)
项目编号:CRJT-****-SDHYRCGYZXZSJL-002-3
四标段:(略)
项目编号:CRJT-****-SDHYRCGYZXZSJL-002-4
2.5监理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略),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需通过备案审核。
2.6招标范围:针对尚德华园人才公寓装修装饰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8工程计划投资:一标段:(略)元;二标段:(略)元,三标段:(略)元,四标段:(略)元。
三、(略)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吉林省建(略)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在近三年((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略)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外埠单(略),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略)。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略)。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2 本项目投标单位只可以在上述标段中选择1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14日至****年5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将下列报名资料(PDF格式)发送至(略)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成功后填写报名表将招标文件费存入,将报名表和存款回执发送至(略)邮箱:
(1)企业营业执(略)(鲜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鲜章);
(6)“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网站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鲜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6.1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略),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略)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