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拟拨付****年市级“一村一品”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略)文件精神,我县****年市级“一村一品”建设项目3个,分别由**县大铭乡琼溪村民委员会、**县仁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集源林果有限公司实施。其中**县仁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集源林果有限公司实施的项目已于****年2月验收并拨付相关补助资金。
****年4月21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组结合大铭乡琼溪村民委员会项目建设内容说明(报告),到现场对大铭乡琼溪村民委员会实施的****年市级“一村一品”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于****年4月23日至4月28日(4月25日正常上班)在**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拟按泉财指标(略)万元。现予以公示。
二、关于拟拨付**牧(略)级补助资(略)
****年10月19日,由县农业农村局组成的验收组对**牧谷戴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涌镇上涌村建设的智能温控大棚一(二期)进行了验收,其大棚建设规格符合省定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验收面积共计47.****亩。验收的具体情况于****年10月26日—11月1日在项目所在地(上涌镇上涌村)村委会进行了公示,公示(略)。
(略)万元,(略)拨付省级补助资金(略)万元,余(略)万元未给予补助。现省厅下达设施农业专项资金65万元,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拟拨付**牧谷戴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智能温控大棚省级补助资金余款(略)万元。现予以公示。
三、公示时间等有关事项
以上拟拨付两项资金公示时间:****年5月13日—5月19日,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请反映情况的个人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县龙鹏街(略),**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略)
**县农业农村局
****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