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条件
本项目 **县梅岭镇林厝菜市场建设工程 已由 **县梅(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县梅岭镇林厝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属于小规模工程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略)。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2.2工程建设规模: 农贸市场大棚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道路、停车场等 ;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预算、预算审核文本等 ;
(2)发包内容: 农贸市场大棚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道路、停车场等 ;
2.4工程预算造价: (略)
发包价及计算方法: 发包价(略).9元、审核价下降10%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如果有);
2.6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承包单位资质要求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建筑工程项(略) 中的企业。
4.抽取确定承包(略)
4.1抽取时间: (略)
4.2抽取地点: **县南诏镇**新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
4.3抽取方法: (略)
注:在抽取承包(略),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 (略)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 3 天内,应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支付至工程款总造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即通过交工验收1年)后28日内无息付清。 。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 (略)
7.2履约担保形式: (略)
7.3履约担保期限: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略) **县人民政府网站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梅岭镇林厝村 ,邮编: (略) ;
电子邮箱: ;
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 **县南诏镇**新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
联系电话: (略),(略) 。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