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评审结果公示
**县****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年05月24日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灵政办发〔****〕38号)文件精神和《**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招聘公告》要求,经服务主体自愿自主申报、****中心审查、县农业农村局聘请专家评审,择优选定**县****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18个,其中机耕、机收服务主体14个,植保服务主体4个。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年5月24日至5月28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 ****-****960
附件:1.**县****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机耕、机收服务主体名单
2.**县****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植保服务主体名单
****
****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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