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2021-2023年度烟用物资采购项目02烟用材料-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卷烟厂制配烟用香精香料及通用配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公示期后,****管理部门通知,****委员会复评复议,******公司不符合资格条件。标段号26,标段名称:酒精(食用级、大于等于95度)取消原中标单位******公司中标资格;标段号28,标段名称:葡萄糖取消原中标单位******公司中标资格。两个标段经复评后,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规范的评审,并按照评标办法的要求推荐排名顺序。
二、评标结果:
标段号26,标段名称:酒精(食用级、大于等于95度)
排名顺序 | 单位名称 |
第1名 | **** |
第2名 | **多****公司 |
第3名 | **市蓝****公司 |
标段号28,标段名称:葡萄糖
排名顺序 | 单位名称 |
第1名 | **** |
第2名 | **多****公司 |
第3名 | **市蓝****公司 |
三、公示期限:本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4日)。
四、异议受理: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现场递交异议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接受异议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以及**中烟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及备选人。
五、联系事项
招标人:****
招标人监督电话:0871-****46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铁北六路99号**旅游大厦20楼
联 系 人:廖超、谭洁
电话:0991-****230、189****5252(移动办公座机)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