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及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任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一标段:77000元 二标段:73000元
成果要求:合格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四、评标日期:2021年6月4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5月25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制价(元) | 中标金额(元) |
1 | 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任务一标段 | 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 | **省**市**市**街道**路中段邮电局家属院门面北1-2号 | ****0581MA46NN809L | 77000 | 74900 |
2 | 2020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任务二标段 | 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林****公司 | **市人民路129号 | 914********254166K | 73000 | 72000 |
八、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合拴、付志峰、宋绍华(业主评委)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304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2****0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酒店院内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186****7789
3.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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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