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中街道恒南村新农村垃圾站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大中街道恒南村新农村垃圾站房建设工程 |
2021-6-4 |
1、****现决定对大中街道恒南村新农村垃圾站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大中街道恒南村新农村垃圾站房建设工程 2.2 工程规模:约37万元 2.3 工程地点:大中街道恒南村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递交给****,未中标人在发布中标候选公示后退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注:投标保证金需提前缴付至****,凭收据参加开标会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7日到****报名。报名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2020年11月(含1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中心自助打印机所打印的证明文件视同原件,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2****50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幸福西大街37号瑞城国际苑会所二楼 联系人:顾蓓蓓 联系电话:132****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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