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中心国有商业用房22处三年租赁权公开拍卖
CQ(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中心国有商业用房22处三年租赁权公开拍卖 |
其他资产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中心 |
318.33万元 人民币 |
7 |
(略) |
网络竞价 |
重要提示 一、竞买要求 1、每个承租人只限报一处,多报无效。 2、经营期限:每处出租期限为三年 3、出租房屋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及是否存在办理营业执照的障碍,由承租人自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查询确定,出租人不承担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风险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自然人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至70周岁。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 4、无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起诉的民事案件. 5、本局职工不得参与竞租。 6、本局副处级以上领导的家属、子女不得参与竞租。 三、经营项目内容与要求 1、所有经营活动,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不得超出经营区域,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所进行的产品宣传、广告等不得影响周围商铺、居民正常经营生活。 2、承租人须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并解除合同。 3、承租人经营过程中与消费者产生纠纷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水、电费、取暖等费用由承租者承担。 5、房屋及设施维修由承租人自行维修,出租方不承担出租期间任何房屋及设施维修费用。 出租房屋门脸及室内装修等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承包结束后,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6、所有房屋设备在承包期结束后,除正常损耗外均能正常使用。否则承包者要按价赔偿。 7、承租方注意水、电、暖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若在租赁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8、双柳10号楼3号商业房没有暖气。 9、双桥区一市场34号商业房(建筑面积:21.62平方米)没有水、电、暖。 10、双桥区一市场34号商业房(建筑面积:99.06平方米)没有水、电、暖。 四、以上房屋拍卖时同等价位条件下现承租户优先 五、买受人自拍卖成交后按照确认的成交金额三日内向税务机关完税,完税后剩余租金买受人在当日直接向**市财政局指定账户交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减去税额)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为两个月租金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中心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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