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磋商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羌族自治县小坝镇聚宝村、酒厂村公共服务设施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羌族自治县小坝镇聚宝村、酒厂村公共服务设施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5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羌族自治县小坝镇聚宝村、酒厂村公共服务设施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设置特殊条款:
7.1、供应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6日。
(工作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3、报名地点:**市高新区虹阳街1号。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13:30(**时间);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1年6月18日13:3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6月18日13:00-2021年6月18日13:3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6月18日13:3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市高新区虹阳街1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羌族自治县小坝镇聚宝村
联 系 人:刘寿均
联系电话:187****866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虹阳街1号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岳宇
电 话:180****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