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派出所**宿舍楼及老办公楼改建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建设路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肆万柒仟零玖拾叁元叁角整(¥847093.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派出所**宿舍楼及老办公楼改建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附件 施工工期: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详见附件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傅建晖、苏祖晖、吴成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2.收费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桃州镇新**中雅蓝色公馆西4单元1507,联系电话:0563-****811、180****303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管理局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杨滩镇桐花街道
联系方式:杨先生 151****8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桃州镇新**中雅蓝色公馆西4单元1507
联系方式:0563-****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80****3039
十、附件:https://pan.****.com/s/1Hfe2BFWMS9Qzm_UawOp8ag(提取码:s86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