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等文件要求,**市2020年强制性清洁生产评估、2021年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评估验收将委托第三方中介进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市2020年强制性清洁生产评估
2、**市20(略)
二、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原省经贸委和环保局(现省经信厅和生态环境厅)批准的**省清洁生产咨询机构,有环保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评估经验和清洁生产绩效评价经验,有长期稳定从事清洁生产评估和绩效评估业务的技术人员。
三、采购程序
1、报名:报价单位应于2021年6月17日下午14:00前将询价文件密封(盖单位公章)送交到**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宾王路378号B座610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17日下午14:30,**市宾王路378号B座510室。
3、审查确认:局招标工作小组负责资格条件审查,2020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评估、2021年强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最低报价单位确认为中标单位。
4、公示:(略)
5、签订服务合同:(略)
四、(略)
本次询价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询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监督电话:(略)
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分局2020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评估、2021年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评估验收第三方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文件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2021年6月10日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2020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评估、2021年强制性(略)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2021年6月10日
技 术 要 求
一、服务项目内容
(一)对2020年**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出具《2020(略)。具体名单见《关于公布2020年**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名单的通知》(浙环发〔2020〕112号)。
(二)对2021年强审企业,组织专家开(略),出具(略),任务数量初步计划12家,具体数量以实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为准。
二、服务形式及要求
1、按省市(略),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绩效评价报告》。
2、按《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要求,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安排,及时组织专家库内专家,对2021年强审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提交每家企业的评估、验收意见。
3、中标单位不得在**开展2021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略)
1、投标人是原省经信委、(略)业范围覆盖环保重点监管行业。
2、有2(略)
产绩效评价经验。
3、有长期稳定从事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业务的技术人员,高工职称以上全职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个。
4、熟悉(略),具备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略)。
5、有保证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
6、针对本项(略)。
商 务 要 求
一、(略)(一式五份)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4)授权(略)(原件备查,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关于资质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略));
(7)清洁生产(略)(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针对本服务项目制定具体的服务方案及承诺;
(9)提供审核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对**(略)(A),对**市2021年单家强审企业组(略)*B计,A报价不能超过6万元,B报价不能超过0.5万元/家,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总报价一样则以B低价为中标单位。
最低(略),本次询价招标工作作废,最低价报价单位将被列入我局采购招标黑名单。
三、(略)
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组织审核评估验收人员等不符合要求,中标人(略),造成严重影响或屡教不改的,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并列入我局采购招标黑名单。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完成《2020年度**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绩效评价报告》后,9月底前按报价支付2020年度**市强制性清洁生产评估费用。**市2021年强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费用,根据单家强审企业报价费用,按照12月底(略),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