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名称: | 通信基站站址(LF202030**市_陆桥金天_滴灌型)电费费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1-06-11 16:36:53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1-06-15 16:36:56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通信基站站址(LF202030**市_陆桥金天_滴灌型)电费费用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位于**市华士镇华陆路1号,面积为10平方米的场地,供乙方建设通信基站和架设天线。上述场地使用期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乙方每年按照电表用电度数向甲方支付分布系统运行电费,以1元/度(含税价)进行结算,按照实际费用代收代缴。乙方付费前,甲方应开具收据(项目为电费),****供电局电费发票复印件,结算日期为每年6月。协议有效期为5年(2018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协议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一年 开户名:****
银行帐号:622********14028270】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5日,共5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153****6067 邮箱:****@189.cn 地址: **市**南路2号 邮编:2144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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