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人:****
地址:**市**区淄矿路102号
联系人:李太峰
联系方式:0533-****123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高新区张桓路77号天行健大厦5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187****8705
邮箱:****@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门诊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门诊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 1、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如生产厂家已更换《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如生产厂家已更换《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可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货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www.****.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0000 |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请于2021年6月12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21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2.地点:供应商请于2021年6月21日17:00前到********公司(**高新区张桓路77号天行健大厦5楼招标部)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获取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2日09时00分前(**时间)
2.地点:****(**高新区张桓路77号)天行健大厦5楼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2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高新区张桓路77号)天行健大厦5楼会议室。
七、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特别提示:
(1)请各投标供应商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高新区张桓路77号)天行健大厦5楼会议室,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2)请各投标供应商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减少现场交叉使用。
(3)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4)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5)请各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疫情出行规划。
(6)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填写《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二)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7)为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派1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供应商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