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二工程部[联系方式]委托发布,发布日期:****-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采购业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二工程部[联系方式],招标编号:(略),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二工程部[联系方式]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综合楼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二工程部[联系方式]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综合楼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项目名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二工程部[联系方式]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 2.3建设地点:位于**市东**唐訾路以东,泰楼路以北,京沪高速以南地块 2.4建设规模:综合楼总建筑(略).61㎡,地下一层,地上六层,结构形式为装配(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65天,计划开工日期:****年7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其中****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计划竣工日期:****年7月14日;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略)) 2.8标段划分:(略) 2.9招标控制价:(略) 2.10评标办法:(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略)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略)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略)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市公共**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略)。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略)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略)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7日09时0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二工程部[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超(略) 地址:**市泰山区新(略)(**市岱阳大(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8. 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略)(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略))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电子邮箱:(略) 地址:**市(略)(**市岱阳大街(略)) 邮编:(略)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联系方式:(略),地址:**省**市高新区)投诉。 8.5异议(略),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