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2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由 ****审批局 以睢行审投资备[2021]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社区 2.1.2建设规模:建设厂房7774.04平方米及道路硬化、管网铺设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 136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日历天,施工 60日历天。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贰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要求: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厂房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厂房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本内容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时)。 (4)投标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设计单位)投标人应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网址:http://www.****.cn/]“****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1315、0516-****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9981、0516-****096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至2021年 07月22 日 09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7月 22 日 09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9. ****管理部门及电话****住建局招投标监管科 0516-****2705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社区 地 址:睢**元府西路252号 联 系 人: 宋振梅 联系 人:仝曼 电 话:158****8772 电 话:0516-****6777/189****0669 2021 年 06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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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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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由 ****审批局 以睢行审投资备[2021]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社区 2.1.2建设规模:建设厂房7774.04平方米及道路硬化、管网铺设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 136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日历天,施工 60日历天。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集熠生物科技项目厂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贰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要求: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厂房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厂房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本内容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时)。 (4)投标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设计单位)投标人应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网址:http://www.****.cn/]“****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1315、0516-****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9981、0516-****096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至2021年 07月22 日 09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7月 22 日 09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9. ****管理部门及电话****住建局招投标监管科 0516-****2705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社区 地 址:睢**元府西路252号 联 系 人: 宋振梅 联系 人:仝曼 电 话:158****8772 电 话:0516-****6777/189****0669 2021 年 06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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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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