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87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新****街南侧、**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等于30 | | | 绿化率(%): | 等于4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8778 | 三级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1BA0046 | | | 场地平整:七通一平 基础设施: |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根据晋政发[2010]4号通知要求,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法律、法规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06月10日 至 2021年07月02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06月10日 至 2021年07月02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0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07月0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1年07月14日10时00分 在 ****四、五楼交易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若报名符合竞买条件者在三家以下,该宗地采用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21年7月1日8时00分至2021年7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在****四楼交易厅;若报名符合竞买条件者在三家以上(包括三家),该宗地采用拍卖出让,拍卖时间:2021年7月14日上午10时,地点在****五楼交易厅。 (二)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底价保密),低于底价的流拍; (三)若采用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根据新保住办字[2020]9号《**县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实施细则》要求: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无偿收回,****政府所有(具体以细则为准)。 (五)根据******管理局转发****建设局《关于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的函》的函,**居住建筑应符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要求。 (六)根据《**县关于新政发[2009]5号文件中8%土地收益的实施办法(暂行)》****政府报县政府备案的《关于窑头村8%土地开发建设的分配方案》:凡本村村民购买住宅,每户每平方米优惠300元(户口簿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每个户口本限购一套。 (七)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人员密集区,在挂牌成交后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八)竞买人须在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竞得人不按时开、竣工建设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根据财政部、国土**部、****银行(2007)29号文件之规定,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包括代收代缴的相关税费,其他税费另行收取; (十)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一)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二)行号:402****00042 (十三)缴纳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 ****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李先生、卫女士 联系电话:158****6563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银行:****联社****分社 银行帐号:657********0000000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