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专班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工作的补充通知
**侗族自治县抗疫特(略)
鉴于我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补助资金尚有部分结余,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略),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经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并请示分管县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结余部分补助市场主体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年6月15日至****年6月21日。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详见《**侗族自治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玉市监发〔****〕72号)。
联系人:韩成琴(**片区) 联系电话:(略)
潘洪柳(大龙片区) 联系电话:(略)
附件:**侗族自治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实施方案7.22(定稿).pdf
**侗族自治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专班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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