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企业,市人社局喊你来领“以工代训补贴”
根据《******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21〕14号文件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3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市继续执行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一、什么是新吸纳劳动者就业以工代训补贴?
2021年1月至12月,中小微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类行业”的大型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要注重岗位工作训练,无需单独组织开展培训、提供培训计划和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3次培训补贴范围。
二、新吸纳劳动者就业补贴的认定范围
****政府《关于补充完善全省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扩**吸纳就业以工代训群体范围”有关要求,2021年度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人员范围为企业新吸纳的全体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三、是否还继续执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根据鲁人社字〔2021〕33号文件要求,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存量已低于建账资金规模的30%,因此本年度不再执行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四、申请新吸纳劳动者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类型
对中小微企业,不限企业所属行业。对大型企业,应属外贸、住宿餐饮、文化 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类行业”范畴。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五、新吸纳劳动者就业以工代训补贴如何申请
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执行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企业可在******保障厅官方网站首页点击“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入口”,或输入网址:http://103.****.109/sdjyweb/index.action,进入“**公共****服务大厅”实行在线办理。
六、申请新吸纳劳动者就业以工代训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初次申请时需要上传);
2.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在系统内录入全部信息后点击导出,在导出的申领表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不得修改);
3.发放工资证****银行对账单。如企业****银行对账单,可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证明材料)。
如所申报人员为劳务派遣,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派遣人员名单及相关工资发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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