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1年中小学智慧学校采购
信息时间:
**县2021****学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县2021****学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望**路666号讯飞大厦8层-10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仟伍佰伍拾柒万伍仟捌佰伍拾玖元整(大写)(¥****585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望**路666号讯飞大厦8层-10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仟伍佰伍拾柒万伍仟捌佰伍拾玖元整(大写)(¥****5859.00元)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教师应用系统 | 科大讯飞 | 智慧课堂移动授课系统V4.0 | 1066套 | 1940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凌晓艳,赵祥好,戴宗友,岳国庆,赵璞,华天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703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县2021****学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水湖镇北部综合楼
联系方式:0551-****4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0551-****3645、****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1-****3737、****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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