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县道路标线改造和施画工程(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道永恒大厦8楼804
中标(成交)金额:道路标线清理40元/平方木,道路标线施画28元/平方木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县道路标线改造和施画工程(二次)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县道路标线施画,道路标线清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孝龙 苏东徽 张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人民币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安****经济开发区涂庄
联系方式: 139****5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地 址: **市**区**大道龙腾静馨山庄 1 号楼 702室
联系方式: 189****26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允杰
电 话: 189****26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窗体底端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