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闸首房部分房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发布询价公告
委托单位确定原则: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按报价最低的的报价单位即为中标单位。
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15日
开标日期:2021年6月18日
二、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 第一中标(成交) 候选人 | 第二中标(成交) 候选人 | 第三中标(成交) 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公司****公司 | **省****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9.48 | 9.636 | 9.755 |
询价小组成员:黄冠军、任信涛、卞图 监督员:胡润森
询价单位:****
地址:**省**市**区颍**路2号
联系人:张龙龙
联系方式:0558-****069
公示期: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法定节假日调休按国家规定正常工作)向****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颍**路2****综合部;联系电话:0558-****06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