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运营监管工作,**市**区科技工业(略)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略)7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在**市注册有独立的法人或设有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具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配备较全面的安全、质量专家库,有较强组(略)。
(三)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检验机构认可等资质。
(四)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检测认证技术服务能力,有较丰富的充电设施行业内检测或认证经验。
(五)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近两年没有违法违约行为,没有触犯法律、违规操作等不良记录。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期限
服务期限为(略)委托工作内容如下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1 | 安全生产检查 | 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 | 每月开展不(略),合同期内检查充电站不少于200个(不含重复检查),安排专家或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反馈检查记录、检查照片、签收回执、整改情况等材料,出具检查报告。 |
2 | 事故调查 | 应**区科工商信局要求参与充电设施安全事故调查 | 协助完成事(略) |
3 | 应急检查 | 参与**区科工商信局重大节假日应急检查 | 根据**区科工商信局要求具体执 |
4 | 组织培训 | 按照*(略),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进行相应培训 | **区科工商信局提供场地 |
四、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不超10万元,包括技术服务咨询费、差旅费、资料费、人员费、税费、检查餐费等配合工作开展所需全部费用。最终金额以实际为准。
五、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略):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在**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或声明(原件);
(五)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略)(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六)提供公示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略)go
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略)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项目(略),包括工作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成果时间、(略)
六、(略)
所提供材料依次编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好,并提交电子版。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或者用EMS速递至**市**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地址:**市**区荔城街**路1号4号楼231室,联系人:廖小姐,电话:(略),星期一至星期五。
**市**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