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委托**恒源拍卖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次)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化率 (%) | ||||||||
(****) 310号 | **工业园 (**镇韩溪河村) | ****.0 | 工业 | 50 | ≥1 | ≥40 | ≤15 | 323.0 | 2 | 65.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报名。
三、但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四、本次国有土(略)。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6月21日至****年7月21日到(略)(**恒源拍卖公司办事处)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年6月21日至****年7月21日到(略)(**恒源拍卖公司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2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和规划局将于****年7月21日18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揭牌时间:****年7月23日10时00分,地块挂牌时间为:****年7月12日10时00分至****年7月23日10时00分。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略),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略)。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挂牌起始价或成交价单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相关税费及拆迁费用。
3、本公告未(略)。
九、联系方式
**县自然**和规划局:(略)
联系人:岳修忠 联系电话:(略)
**恒源拍卖有限公司**办事处:(略)
联系人:休茜霞 联系电话:(略)
收款单位:**县公共**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