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6-21 15:21
(略)关于**高新区新增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略))(略)的(自行)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新增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07月02日 10点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增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略) |
(略) | **高新区新增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略)(五)参加政府采(略),在经营活动中(略)(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略)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6月23日 至 ****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年07月02日 10点00分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市鹰西(略)
五、开启:
(略)10点00分 (**时间)
地点:**市鹰西大道海亮首府S8-23#-203号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9号2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