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8日**省
**市市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第344场)
受****委托,****将于2021年6月28日举办**省**市市级储备粮小麦公开竞价采购交易会。拟采购**省**市市级储备粮小麦1个标的共计6000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地储系统,会员交易请登录新系统,网址:www.****.cn/centerweb/region/YN)
一、交易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12:00时前。
2.交易时间:2021年6月28日下午15:00时开始。交易会开始后,谢绝进场。
3.现场交易地点:**市**区云山路357号****四楼交易大厅。
二、品种、数量、质量及交货地点
1.标的品种、数量、交货地点情况。
小麦
序号 | 标的号 | 交货地点 | 发站 | 到站 | 品种 | 产地 | 等级 | 生产年份 | 数量(吨) |
1 | A****095C | ******公司Q6号仓 | 产地行政辖区内站点 | ******公司铁路专用线(金**站) | 小麦 | **省**市、**市 | 二等 | 2021年 | 6000 |
合计 | 6000吨 |
2.质量要求
小麦须为2021年生产,符合GB1351-2008《小麦》二等及以上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粮食局 ****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18]2号)、《**市政策性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清单》(昆发改粮储[2020]193号)文件要求。
小麦质量指标:容重(二等)≥770g/L、不完善率≤6%、杂质≤1.0%其中:矿物质≤0.5%、水分≤12.5%、面筋吸水量≥180℅、铅≤0.2㎎/㎏、镉≤0.1㎎/㎏ 、汞≤0.02㎎/㎏、总砷≤0.5㎎/㎏、马拉硫磷≤8㎎/㎏、黄曲霉毒素B1≤5.0ug/㎏、玉米赤霉烯酮≤60u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ug/㎏、赭曲霉毒素A≤5.0ug/㎏、品尝评分≥70分。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无仓味,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
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
3.检验。卖方须按照云粮发〔2018〕2号、昆发改粮储〔2020〕193号文件规定的入库必检项目和依据的检验标准组织标的粮食,对所组织标的粮食的样品,在中标后次日寄送买方。同时提供粮食样本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需与本公告要求一致)。卖方对所提供样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存储库点企业)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初检合格的粮食方可入库。对初检不合格的粮食以及达不到合同和以上质量标准的粮食可拒收,对初检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扦样送昆****监督中心检验,仅检验一次,根据检验结果作入库或退货处理,检验费由过错方承担。在卸货入库过程中发现小麦有霉变、有结块、被污染、有活虫、气味、色泽异常的粮食,买方作退货处理,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标的粮食全部卸入买方仓库后,由昆****监督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根据检验结果付款或作退货处理。
卖方须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合格的粮食并对所提供的粮食质量负完全责任。经初步检验入库的粮食,在验收环节经昆****监督中心进行检验,任何指标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三、参加竞价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粮食局《**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文),****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竞价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发改粮储〔2020〕295号),认同本公告(包含《交易清单》)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资格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报名资格由****审核确定。
2.****中心登记注册的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交易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3.办理会员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收购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交易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原件
(8)企业公章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竞价交易卖方须向****交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保证金按小麦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9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卖方收取。
1.保证金交纳标准:
小麦
序号 | 标的号 | 数量(吨) | 保证金(元) | 预交手续费(元) | 合计(元) |
1 | A****095C | 6000 | 660000 | 58000 | 718000 |
合计 | 718000元 |
2、保证金及预交手续费必须在2021年6月28日中午12:00前到账,费用交完并确认进到****账户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写明汇款用途为“**省**市市级储备粮小麦竞价采购保证金、货款。3.汇款请用对公账户,请勿使用私人账户。
公司名称:**粮食****公司
账号:203********100****93961
开户行名称:****银行潘家湾支行
六、交易方式
1.关于新地储系统登陆: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新地储交易系统” 请报名参加的交易****交易中心网站(www.****.cn),点击右侧栏“省储中心”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新地储交易系统。交易会员用户名、密码和密钥和老系统保持不变。 登录“****中心网站或****网站→省储中心→交易→**市场→6月28日**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采购专场”参与交易。(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见****公告“关于****正式启用新系统开展交易工作的通知”)
2.本场竞价交易按交易节依次进行,每笔交易从标的起价价位开始报价,竞价采购粮食按每吨2元或2元的整数倍递减进行报价。
七、交割、验收与结算
1.****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含采购成本、运费、包装(包装物为新编织袋,扣重按0.12公斤/件计算,包装不计价、不返还)、接站、倒短、到站中转费(含到站后甩站)、合理利润、税收等,送至本公告指定仓库点(廒间),到仓后由买方组织卸车入库,并承担卸车入库装卸费用。收货人:****。粮源必须选择点到点火车铁路直达运输方式、铁路发运过程必须从生产地区行政辖区内始发站发运至本公告指定仓库点,铁路直达运输过程中途不得转运,严禁更换、变更火车车种车号、火车施封号。本次采购标的物小麦严禁使用火车铁路集装箱方式发运。如有违反以上任何一项,买方一律拒收作退货处理。卖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火车铁路货运大票正本原件,否则视为违约。粮食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储存库点所在地电子磅秤实际过磅数为准,由买卖双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接收库点进行检斤验质。(卖方必须派驻接粮人员到所中标库点衔接粮食入库相关事宜,如卖方不派接粮人员,所到达货物买方不予接收)。
2.本次竞价采购的标的物,必须为本公告列示的生产地2021年产小麦,粮食发运站点必须为本公告列示的生产地行政辖区内,且同一标的粮食只允许在同一市级生产地行政辖区内发运。如卖方交割的标的物经确认为国家拍卖粮或以前年度生产的粮食,或入库过程中发现掺兑2021年度以前生产的粮食及轮换出库拍卖粮等,均为不合格粮食,买方一律作退货处理,卖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卖方交割的标的物不是本公告列示的生产地行政辖区内发运的粮食,买方一律拒收作退货处理。如卖方发运的同一标的粮食分属两个不同生产地行政辖区的,买方一律拒收作退货处理。凡退货处理的粮食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粮食入仓完成后经**市****检验中心扦样检验,未达到公告质量指标要求,作退货处理。到库初检小麦水分超过12.5%视为不合格,作退货处理。杂质1%以内,超出1%的需清理达标后方可入库,否则视为不合格,作退货处理,清理损耗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不同意清理视为不合格,作退货处理。
4.交货时间。卖方竞拍成交后,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与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及采购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必须于2021年9月16日完成质量检验及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并验收结算,(卖方必须自成交之日起到2021年8月27日前将粮食全部卸入在买方指定仓点内交付完毕,如卖方在此期间内不能完成交货,按违约处理,其中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16日为质检验收期)。在经**市****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验收结算,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
5.货款结算。货物卸入买方仓库,以1000吨为批次,卖方提供该批次价款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市市级储备粮)后,进行验收确认,支付货款;单仓入库结束,买方可预留卖方不低于本仓入库数量的10%的(最后一批次)货款。经昆****监督中心检验并出具质检报告达到交易公告约定质量标准,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剩余数量货物价款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市市级储备粮),以及粮食收购(或发运)当地****管理部门开具的《2021年产新粮证明》(须为原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平台支付流程进行验收结算,并支付剩余数量货物价款。以上票据任缺其一视同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拒付未付货款,要求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货款,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交易中心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出金申请后在T+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支付给卖方,T为出金申请提交日期。
6.卖方在成交签约后,须在一周内向买方提交发货计划,并按计划发货。如卖方不能按计划如期发货,须经买方同意后,重新向买方提交发货计划,否则视同卖方违约。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八、违约及争议解决
1.买方若出现拒绝质量检验、移动或改变标的的;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在经卖方或****的要求下,买方能及时履行质量检验、退还相关费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与卖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2.卖方未在规定入库期限内完成入库或者拒绝执行入库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卖方因自身原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致使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履约的,须向买方提交书面申请,由买方、卖方、交易中心三方于交割期内签订补充协议,按本公告及补充协议约定向买方支付延期费(按每月0.02元/公斤支付),方可顺延合同期限,不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的,视同作违约处理。
如延期后违约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给被违约方。
4.买方在任何条件下,对卖方支付的交易手续费都不承担返还责任。
5.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粮办发〔2017〕13号《**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竞价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发改粮储〔2020〕295号)和本交易公告扣划该方保证金或货款作为违约金的,交易中心应将履约保证金及时划入守约方账户。买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竞价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发改粮储〔2020〕295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6.买卖双方如出现商务纠纷,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以上条款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一旦报名确认后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和《**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竞价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发改粮储〔2020〕295号)以及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竞价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发改粮储〔2020〕295号)有关规定。
3.《**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粮食局 ****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18〕2号)、《**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竞价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发改粮储〔2020〕295号)、《交易清单》、《交易授权书》、《****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网站。(http://www.****.cn/region/YN)。
十、联系方式
交易信息部: 0871-****1791 0871-****1981
传真:0871-****1791
财务部: 0871-****9287 传真:0871-****9287
财务QQ:****842853
委托人电话:0871-****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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