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山等五个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_1_****0902MA348QKB83_3544)
一、合同编号:****_1_****0902MA348QKB83_3544
二、合同名称:****大坑山等五个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_1_****0902MA348QKB83_3544)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大坑山等五个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县东环中路405号
联系方式:0593-****86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万达华城20号楼501-C室
联系方式:0593-****0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1303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 365 | 验收合格后交付 | ****000 |
合同总金额:¥1,280,000.00
履约期限:服务治理工期1年,保修养护期1年
履约地点:**省**市**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6-23
九、其他补充事宜: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2、下浮折扣率:按首次提交的报价与中标报价对应的折扣率作为本项目的折扣率以首次提交的投标报价单作为固定单价依据。 3、结算条款: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工程量不同,以实际工程量为准,上述调整时的单价合同中有相同项目、主材按相同项目调整价格套用相应的国家定额标准,合同预算中未包含的项目经甲方确认后以签证意见确认套用国家定额并入结算,信息价按投标当月计算、以决算的实际工程价为最终合同价,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竣工图及相应的竣工文档材料作为存档及结算依据。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