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排污权意向受让信息公告(2021年第402号)
**省排污权意向受让信息公告(2021年第402号)
发布时间:2021-06-24 16:11:42
经相关环保部门批准,某**市企业拟申购化学需氧量(COD):0.1658吨,氨氮(NH3-N):0.0166吨,二氧化硫(SO2):0.0815吨,氮氧化物(NOX):0.3260吨,期限5年。意向出让者请于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向****申请出让登记。
一、出让方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具备排污许可证副本或拥有排污权的有效证明;
3、具备有权环保部门出具的可交易排污权指标审查意见;
4、出让标的来源限制条件:**市地区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收储的储备量或排污单位可交易排污权;
5、相关监管部门、交易机构要求具备的条件。
二、****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公园路69****中心4层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591-****2725
传真电话:0591-****2789
****
2021年6月24日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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