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略)护采购项目的公告
我局现有(略)**市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系统运营维护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属于自主采购范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采购项目。本项目的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日期起计算。
一、项目名称:
**市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系统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
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略)
三、服务期限:
(略)
四、服务内容及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略),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略)
2、投标人在(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公司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公司填写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略)。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报名资料封面需注明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递交时间。开标报价文件(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装入独立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允许开标报价前不得解封。
六、报名时限:
(略)午9时至(略)午9时(5个工作日)。报价资料(单独封装加盖骑缝章)和报名材料送交至**市惠城区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市林业局五楼525。
注:①报价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必须负责项目货物费用、系统集成费用及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为保证流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局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判小组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审核、评审,并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②为保证公平(略),我局将对提交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供应商全部报价计算出算数平均价,并以报价最接近此算数平均价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中标方。
③公示期间,各参与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提出异议。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略)。支付前中标单(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注:资金支付以财政资金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货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货款延期拨付给中标单位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八、采购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附件2.**市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系统运营维护采购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3.**市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系统运营维护采购项目报价表.doc
**市林业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