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DY-202****80013-1 采购人(全称): ****改革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2021年**卫视天气预报栏目**市乡村**形象宣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按有关规定收取**发布、节目制作、技术服务等费用,合同总额(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捌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1-06-28 —— 2022-06-27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在**卫视《卫视气象站》(播出时间约18:56分)播出 1、“**”城市版背景**生态旅游景观及城市形象宣传,宣传以图片+注字形式展现,注字内容不超过10个字。 2、“**”城市版**“一县一特”农产品品牌形象宣传。(说明:以上宣传可根据需求分月或分季度更换宣传内容)3、具体宣传内容由甲方提供,乙方及**卫视频道审核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市农行**中路支行(****:180********00775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3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第一次于节目播出一个月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11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第二次于2021年12月底之前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三次于合同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每天在**卫视18:56-18:58《**新闻联播》栏目《卫视气象站》播出,节目内容中城市预报版面背景插播有关**乡村**形象的宣传图片(视频)+文字(备注); 2、每次播出时长约5秒; 3、广告发布前一周内,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广告发布前后的效果图片。供应商应对宣传内容合规性的进行审核,所有广告画面发布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投放。 4、如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布广告,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广告内容,须按缺一罚二的原则给予补偿。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提交宣传效果评估报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应在广告刊播7个工作日前提供广告样稿(样带)及相关真实有效文件,委托刊播的广告内容、表现形式和相关文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因甲方提交的广告或相关资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处罚、赔偿和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广告刊播后,凡因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而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按时付款。甲方延期支付后续广告款项的,按当期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延付违约金,如甲方延付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停播所有未播出广告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0%,直至解除合同。 3.乙方履行本合同时如错漏播甲方广告,甲方可在广告播出后60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逾期视为甲方对乙方播出无异议。经双方核实的错漏播广告,乙方必须在同等价值时间按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原则补足错漏播广告。甲方不得以乙方的错漏播行为作为甲方解除合同的理由。 4.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刊播广告的广告播出带,遇国家规定的全休长假(如五一、国庆、春节等)须按媒体要求提前办理;甲方若临时变更播出版本,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变更播出版本,否则乙方有权不停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广告中所涉及的-音乐词曲著作、录音著作、视听著作等需****协会等有关单位及个人支付广播权使用费的,由甲方负责;且甲方需保证广告不侵犯任何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由甲方独自处理相应纠纷或诉讼等,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乙方权利及责任: 1.刊播媒体因转播重大事件或新闻、直播节目,设备维修、整体改版等原因引起的节目及广告编排调整属正常变动,导致不能按合同刊播甲方的广告,乙方以等价值量的广告补偿或顺延刊播,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将书面通知甲方,调整后节目及广告的播出时间及方式以通知内容为准。如因此停播广告,乙方将与甲方协商后另行安排补播同品牌等值广告,甲方表示理解。 2.刊播媒体根据竞争频道态势和收视状况每日宣传片播出量会有所变化,故广告播出时间在刊例标示基础上前后漂移30分钟左右播出,应视作正常变动。 3.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法院、政府部门要求停播甲方广告的通知,乙方有权暂时停播甲方广告并于当日通知甲方。 4.合同一旦生效后,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不能随意变更播出计划或停播广告。特殊情况进行调整的需经乙方书面同意。 双方权利及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经营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对违反本合同有承担相关责任的能力。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不可抗力的善后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双方确认的广告刊例表、广告订单及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撤消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过程中接触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等保守秘密,不能泄露给第三方。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五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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