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6-3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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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脑等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
地址:**县富世镇钟秀街中段6号
邮政编码:643200
联系人:胡文波 联系电话:138****0993
质疑项目名称:****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
采购人:****
2021年6月16日,****收到****对****电脑等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书面质疑。我中心在接到质疑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和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针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质疑事项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答复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小组成员就质疑事项进行答复,现将答复意见转述如下:
质疑事项一、******公司投标电脑的产品型号未通过国家强制节能认证。
事实依据:根据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确指出台式计算机为强制采购产品。中标公示结果显示,******公司商用台式电脑的中标品牌型号为:戴尔7080。****政府采购网节能认证查询,未能查询到戴尔7080这个型号。
回复意见如下:
******公司投标电脑****公司提交的“其它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明确标示了所投电脑的产品型号。
质疑事项二、******公司投标电脑的型号无具体指向。
事实依据:我公司查询了戴尔官方网站和产品彩页资料,******公司所投型号“7080”并非完整的规格型号,并且“7080”这个型号通过机箱的大小可分为三个规格:塔式机、小型机、微型机。而******公司投标的型号“7080”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哪个规格的产品,型号表达不清导致非唯一理解。
回复意见如下:
******公司投标****公司提交的“其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明确标示了所投电脑的产品型号。
质疑事项三、******公司投标电脑的参数存在虚假响应。
事实依据:
如上图所示,可以看出 “7080”系列产品USB接口分别为塔式机3个,小型机3个,微型机1个。而招标文件要求商用台式电脑(院内常规)第9条I\O接口:主机8个USB 端口(前置至少6个USB3.2端口)。******公司投标型号“戴尔7080”根本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这一要求,有涉嫌虚假响应招标参数以谋取中标的行为。
****公司通过戴尔官方客服电话查询得知(提供电话录音录像视频为证),******公司所投型号“7080”不能支持G6400这一处理器,****采购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认真查实******公司的投标产品“※商用台式电脑(院内常规)”的CPU响应参数是否为正偏离,反之则******公司为虚假应标。
回复意见如下:
******公司投标****公司提交的“其它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应答中予以应答,均响应为“无偏离”。
质疑事项四、******公司虚假响应商务部分要求。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第5条****制造厂商服务体系通过服务运营优秀认证/CCCS钻石五星认证/联络中心国际标准管理认证(提供影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我公司通过咨询戴尔官方****机关网站,****公司未通过服务运****中心国际标准管理认证。******公司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伪有待核实,****中心****公司限期提供原件进行核实。
回复意见如下:
该项目谈判文件第五章商务部分要求(实质性要求)中第5点售后服务要求中的“****制造厂商服务体系通过服务运营优秀认证/CCCS钻石五星认证/联络中心国际标准管理认证”,并未说明三类证书需要全部提供,在本句阐述中,“/”表示“或”,三类证书提供其一即可。******公司在“其它响应文件”中提供了CCCS钻石五星认证证书、联络中心国际标准管理认证证书,****小组认为******公司****制造厂商通过了服务体系认证,是符合售后服务要求的。
质疑事项五、综合******公司提供未通过国家强制节能认证产品和虚假响应招标参数、商务要求的行为,我公司认为******公司所有投标台式电脑型号和笔记本型号与节能认证产品规格型号、证书编号、该规格型号对应参数信息不一致。
事实依据: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确指出台式计算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同时中标公示结果显示:商用台式电脑、品牌:戴尔7080;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明确指出“商用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须为同一品牌”。我公司认为******公司所有投标台式电脑型号和笔记本型号与节能认证产品规格型号、证书编号、该规格型号对应参数信息不一致,****中心查询******公司投标响应文件情况。
回复意见如下:
******公司所投台式电脑和笔记本****公司提交的“其它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证书编号),并明确标示了所投电脑的产品型号,所投台式电脑型号和笔记本型号对应参数均响应为“无偏离”。
综上所述,谈判小组认为本次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若你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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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