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园博园商业、餐饮、游乐、充电宝等项目招商公告
**园博园商业、餐饮、游乐、充电宝等项目招商公告
一、招商对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有效注册成立并依法存续经营,从事相关商业经营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 应具有完善的营业资质及有效期内的相关营业许可证书;
(四)响应企业应具备两年或两年以上经营经验、较雄厚的资金实力、经营人员编制完善、独立会计核算能力等;(五)近两年无重大经营安全投诉;(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七)观光自行车项目应具有2年(或2年以上)在国家级4A级景区存续经营类似商业项目经验。其他项目有2年(或2年以上)在国家级4A级景区存续经营类似商业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一)商业及游乐:驿站6#、7#(各24㎡),南门外驿站4㎡,民俗文化园3#建筑约234㎡、4#建筑约160㎡、5#建筑约262㎡、6#建筑约118㎡m2、7#建筑约226㎡、8#建筑约103㎡。可经营包含但不限于零售、副食、土特产、饰品及工艺品、各类饮品、文创产品、游乐(如电玩、亲子游乐等)、文化体验项目、手工DIY等。
(二)餐饮:民俗文化园1#建筑约170㎡,****餐厅约738.12㎡,**园(含**园餐饮小木屋),儿童游乐场2#、3#餐饮小木屋(各约12㎡)。可经营包含但不限于中西餐、团餐、特色小吃、品牌快餐、主题餐饮等。注:以上商业及餐饮业态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三)充电宝:园内儿童馆、华夏馆等公共展馆及区域充电宝租赁项目。(四)展园招商:**园、**园 、**园等城市展园。可经营包含但不限于陶艺、刺绣、香囊、剪纸等传统手工艺品展示售卖或茶饮等其他特色经营项目。(五)自助售货:园区各合适点位,经营棉花糖/冰淇淋自****超市等经营项目。(一)经营模式
1.固定租金:驿站、****餐厅、展园招商项目;
2.保底分成:商业售卖、餐饮(含餐饮小木屋)、充电宝、文创、游乐等项目。
(二)租赁期限
****餐厅因产权归属问题,**期限为三个月,每三个月续签一次。
****餐厅外,其他项目租赁期限为两年。合约到期后,对诚信经营,服务意识较好,配合度较高的商家可考虑下一年度优先续约一次。
(三)经营费用
1.租金/保底费
具体租金/保底费及分成比例请于报名后参阅《**园博园2021年商业项目招商比选文件》内容。
2.经营保证金:租金或保底金额的30%左右。
3.商业管理费:电费、水费另行缴纳。
以上经营方案须经甲方审核通过,方可实施。(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 应具有完善的营业资质及有效期内的相关营业许可证书;
(四)响应企业应具备两年或两年以上经营经验、较雄厚的资金实力、经营人员编制完善、独立会计核算能力等;(五)近两年无重大经营安全投诉;(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七)观光自行车项目应具有2年(或2年以上)在国家级4A级景区存续经营类似商业项目经验。其他项目有2年(或2年以上)在国家级4A级景区存续经营类似商业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招商对象参加招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商对象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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