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7-01 17:05
供应商:****
地 址:**市**区**西街68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尹勇
联系电话:159****1707
****(以下简称质疑人)因认为****采购项目(****)的评审流程违规,于2021年6月17日提出书面质疑,我中心于2021年6月18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一:****组织于2021年6月4日进行的项目名称:献血办无偿献血纪念品(运动手表)****采购活动,此项目评审流程违规。
本次采购活动的成交公告中评审结果显示,部分供应商因为同一品牌在最终报价后被废标,此流程存在问题。
二、基本情况
我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采购项目(****)于2021年6月4日10时10分在绵****服务中心开标二厅进行了开标,于2021年6月7****政府采购网公布竞争性谈判报告。
三、质疑答复
针对质疑事项一的答复:一是经查看竞争性谈判报告****成为无效供应商,理由及依据为缺少缴纳税收的相关资料,未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无法参加评标,投标无效。二是评审专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出合格有效的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且评审流程未出现违规现象,我中心认定,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一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三章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资金章),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公司不足6个月或自然人,****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二是评审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二、总则(七)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六十三条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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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