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洋镇人居环境整治(第一标段)(第2次澄清)
湖洋镇人居环境整治(第一标段)(第2次澄清)
信息时间:(略)
信息时间:(略)
(略)洋镇人居环境整治(第一标段)
补充说明(二)
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节第五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略),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修改为: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略),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伍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略)
二、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附件: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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