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改革开放遗存展示与利用专项规划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改革开放遗存展示与利用专项规划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将**省**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国函[2016]75号)和《****政府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18]113号),要求增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维护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特色,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遗存是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见证,是**民营经济众多创举的体现,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核心文化价值的重要物质基础。**改革开放遗存是**城市遗产保护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应尽快启动改革开放遗存展示与利用专项规划编制,以完善**改革开放遗存保护体系,推进改革开放遗存展示与利用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集团下属国企单位,掌握**地区相关基础资料,编制众多国、省级历史文街区、名镇、名村和各类型遗产保护、利用、研究等相关项目编制工作,在类似项目上编制经验丰富,技术优势明显。作为《**市改革开放遗存调查》的编制单位,长期对**改革开放遗存情况实施跟踪调查,掌握了详实的**地区改革开放遗存相关基础资料和规划技术研究成果。因此由其承担《改革开放遗存展示与利用专项规划》项目编制,有利于更好的落实项目意图,保证规划要求的执行,有利于具体工作衔接并能有效缩短服务周期,同时避免了服务成本大幅增加,节约财政资金,并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上述项目的编制。
综上,论证小组认为,改革开放遗存展示与利用专项规划项目申请以****政府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雁荡西路1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02日 至 2021年07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丁女士
联系电话: 0577-****7126
传 真: /
地 址: 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
2.****管理部门
名 称: ****
联 系 人: 胡女士、蔡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5289、****1948
传 真: /
地 址: **市鹿**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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