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07-05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西政采出让〔****〕2号
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 地 块 位 置 | 宗地面积(㎡) | 规 划 用 途 | 供 地 方 式 | 使 用 年 限 | 规划主要技术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价 阶梯 |
**县****-43号 | **县新厂镇新厂村四组旁 | **** | 零售商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40年 | 0.2<容积率≤1.0 | 97.**** | 38.**** | 每次2(略) |
规划其他技术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或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基础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包括:
(一)挂牌出让公告;
(二)挂牌出让须知;
(三)竞买申请书;
(四)挂牌出让报价单;
(五)宗地(略)
(六)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七)成交(略)
(八)竞买人对(略)
(九)其他相关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7月6日至****年7月25日,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7月6日至****年8月4日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年8月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县公共**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挂牌时间为:(略)午8时至(略)午9时。
七、其(略)
(一)确认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必须按竞价阶梯报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略)。
(三)节假日不休
(四)付款方式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八、(略)
**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 (略)萍 高琴英 刘春梅
**县自然**局(土地利用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