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17:54:05 |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隆第一工业区入口道路拓宽工程(项目名称)****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福隆第一工业区入口道路拓宽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石排镇福隆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投资金额约人民币75万元的市政工程,最大排水管为DN600。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约人民币75万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755403.82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138411.6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26512.68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中洲国信****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设计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市大****公司,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福隆第一工业区入口道路拓宽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车行道工程、人行道工程、挡土墙、排水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8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 7月 19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年10 月 11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3.2.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ggzy.****.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被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7月 5日至投标截****人民政府网(http://www.****.cn/shipai/index.html)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7月 12日 15 时 00 分,地点:石排镇石****服务中心一楼培训室。投标会时间:2021年 7月 12日 15 时 00 分,地点:石排镇石****服务中心一楼培训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人民政府网(http://www.****.cn/shipai/index.html)发布。
7.投标担保7.1 投标担保金额:13000.00元,
7.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银行电子保函;?其它: 。
8.其他说明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769-****3828;
地址:**市石排镇福隆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8308;
地址:****政府办公大楼。
8.2 其他:投标会采用现场开标网上视频直播,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关于工程投标会视频网上直播的操作说明》。
8.3因疫情期间,为落实防疫相关措施,避免大量聚集活动。本次投标会签到后投标单位即可离开开标现场前往网上视频直播见证本项目招投标开标过程。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石排镇福隆村 | 地 址: | **大道19****广场B座1810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卢沛雄 | 联系人: | 文巧珍 |
电 话: | 0769-****3828 | 电 话: | 0769-****8909 |
传 真: | / | 传 真: | 0769-****8909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