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2021年下半年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统一管理缴费标准的通知(柳医保发〔2021〕23号)
****关于确定2021年下半年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统一管理缴费标准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发〔2002〕77号)规定和《关于调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的通知》(柳医保规〔2020〕4号)文件精神,我局以上年度(2020年7月-2021年6月)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下同)革命伤残军人(以下简称特殊人员)的平均医疗费用为标准,确定2021年下半年(7月-12月)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统一管理缴费标准为60000.00元/人。请将2021年下半年特殊人员医疗经费于2021年7月10日前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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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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