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工程大****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县竹北乡大阳村6组
2.3 项目规模: 将原一期日处理2****水厂出水标准由一级B标提升至级A标。污水处理拟采用絮凝深沉型转鼓过滤器工艺,**污水提升泵池、絮凝沉淀过滤池、CASS池改造及相关设备更换等。
2.4 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1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1499.62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499.6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项目负责人从事招标代理从业资格需满四年及以上(年限以**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人员证或**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编号时间为准);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注册类方章,专职技术人员从事招标代理从业资格需满三年及以上(年限以**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人员证或**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编号时间为准);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必****公司(申请人单位工作满12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已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3、所有业绩需为原件扫描件、业绩需提供中选通知书否则不予认可,编制目录及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确认,无目录及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6.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3.6.4、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3.6.5、申请人需提供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所配备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网上查询截图。。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1年07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21年07月14日09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1年07月09日09时00分至 2021年07月14日09时3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135****5795
传 真:
2021年07月09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