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物流中心道路改善一期工程(大杏村村道修复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中心道路改善一期工程(大杏村村道修复工程),本项目工程内容为:大杏一队,大杏三队至九队道路修改,**公厕工程,张氏祠堂、高氏祠堂修缮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预算价: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预算价:人民币****867.26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档案;有效是指**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218.****.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二级或以上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省内投标人可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状态;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市**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资料由投标人于2021年7月9日之日起自行在****政府网页(http://www.****.cn/fsnh/wzjyh/dz/gzxx/gccgzb/index.html)上下载。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配套资料,若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有不一致时,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7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1年7月29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详见附件1《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时间),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 9 时30分(**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交易所(丹灶镇****金兴路8号)。
7.3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ms/html/71289/column_71289_1.html )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3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人民政府网页(http://www.****.cn/fsnh/wzjyh/dz/gzxx/gccgzb/index.html)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交易中心****中心网页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市**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丹灶镇内 | 地 址:**市**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联 系 人:黄先生 | 联 系 人:刘先生、麦小姐 |
电 话: 0757-****2396 | 电 话:0757-****7291、****9790 |
传 真:/ | 传 真:0757-****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