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民政局2021年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1年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12 16:37
一、项目编号 | |||
**** | |||
二、项目名称 | |||
****2021年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祥****公司,都江****服务中心,都江****服务中心 | ||
供应商地址 | **市**区**路街道银杏路1号1栋5-33号,**省**市**区**路一段35号附1号(自编号B区6楼2101号),**市****路下段316号,**市学府路692-69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1:报价 整体折扣率:88%;包2:报价 整体折扣率:75%;包4:报价 整体折扣率:95%;包5:报价 整体折扣率:98%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包1:1.名称:2021年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第1包) 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范围:聚源镇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在成交后、项目实施前,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向服务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宣传居家养老相关政策和具体的服务内容及标准,便于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2.服务过程中,对于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决策,应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让服务对象及时知晓等要求 服务标准:1.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能力完好和轻度失能的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中评定为中度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2.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中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等标准 包2:1.名称:2021年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第2包) 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范围:石羊镇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在成交后、项目实施前,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向服务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宣传居家养老相关政策和具体的服务内容及标准,便于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2.服务过程中,对于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决策,应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让服务对象及时知晓等要求 服务标准:1.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能力完好和轻度失能的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中评定为中度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2.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中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等标准 包4:1.名称:2021年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第4包) 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范围:灌口街道、银杏街道、幸福街道、奎光塔街道、玉堂街道、蒲阳街道、龙池镇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在成交后、项目实施前,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向服务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宣传居家养老相关政策和具体的服务内容及标准,便于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2.服务过程中,对于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决策,应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让服务对象及时知晓等要求 服务标准:1.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能力完好和轻度失能的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中评定为中度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2.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中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等标准 包5:1.名称:2021年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第5包) 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范围:天马镇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在成交后、项目实施前,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向服务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宣传居家养老相关政策和具体的服务内容及标准,便于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2.服务过程中,对于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决策,应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让服务对象及时知晓等要求 服务标准:1.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能力完好和轻度失能的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中评定为中度和重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2.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001-2013),低保家庭中评定为中度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等标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刘丽,刘应霞,吴杉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由各包的成交供应商分别支付4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0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采购计划文号:510181-2021-[2021]119号-001。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并于2021年6月21日发布需求论证公示征求社会意见(http://www.ccgp-sichuan.****.cn/view/staticpagsnew/xqlz/2021-06-21/46a1ed07-4f2f-497b-8b52-534a31b2f921.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三、供应商质疑电话:028-****5575转656;监督投诉机构:****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电话:028-****7932。四、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等内容。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善政路50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03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028-****5575转6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028-****5575转61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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