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县李硕勋烈士纪念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更正公告
********纪念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13 16: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纪念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29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结果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收到质疑,质疑属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二条 规定,采购人决定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公司的成交供应商资格,顺延第二名****作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000元,项目经理:姚程,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川 251****18136 。原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高政采中[2021]024号)作废。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13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庆符镇兴盛路14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73****21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庆符镇恒远**四幢四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83****067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电话: | 173****2199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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