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关于**省**市**区青年路17号明宇园1-2001(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瑕疵情况等)、了解竞买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省****将于2021年07月29日10时起至2021年07月30日10时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位于**省**市**区青年路17号明宇园1-2001。(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421700 元,起拍价: 303624元,
保证金: 31000 元,增加幅度: 1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三日前经****执行局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价开始后或拍卖成交后递交委托材料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院递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若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7月26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拍卖竞价****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号:186********0007478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及其他拍卖材料。
本院联系人:金法官
本院咨询电话:0554-****961
本院监督电话:0554-****879
**爱尚****公司
咨询电话:139****2128(彭经理)
本院联系地址:****广场北路(淮河**对面)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法官咨询。
此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
2021年07月13日
**省****将于2021年07月29日10时起至2021年07月30日10时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如****人民法院诉讼资产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三日前经****执行局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价开始后或拍卖成交后递交委托材料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院递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财产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第十条拍卖标的情况)。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07月26日16****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省****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机关确定为准。
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本次拍卖标的情况:
(一)标的详情:
1.**省**市**区青年路17号明宇园1-2001
2、拍卖标的物由本院依法查封。
3、拍卖标的以其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4、买受人应当自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状况,该标的全部瑕疵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拍卖以委托时标的现状拍卖,涉及拍品品质和形式上的瑕疵,人民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举行网络拍卖会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对拍卖文件内容不清楚或对标的物有疑问的,****法院咨询。该标的已知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它优先权人均具有优先购买权,且应于拍卖会当日参与观摩网络拍卖会。若未及时参与网络竞买或者未参与观摩者,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申请参加竞买者均视为对拍卖文件的内容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认可拍卖文件内容及标的物现状同意参与网络竞买。详情以**** 估价报告为准。
(二)注意事项:
1、标的实际面积、用途以房屋、国土管理部门办理的权利证书记载为准。若与拍卖文件所载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
2、拍卖标的物由本案依法查。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费用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证照变更手续并承担办理过程中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因证照不齐须登载遗失、变更公告等的费用。委托人仅向买受人出具证照变更时必需的相关法律文书。
3、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标的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买受人不得以移交时的状态不符或任何理由提出反悔。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号:186********00074789。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额拍卖标的物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上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提供确切的送****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由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拍须知。
本院联系人: 金法官
本院咨询电话:0554-****961
本院监督电话:0554-****879
**爱尚****公司
咨询电话:139****2128(彭经理)
本院联系地址:****广场北路(淮河**对面)
**省**市**区青年路17号明宇园1-2001 | ||||||
30.3624(万元) | 评估值42.17(万元) | 保证金3.1(万元) | 类型房产 |
1、估价对象范围:估价对象为**市**区青年路17号明宇园1-2001办公用途房地产, 此次评估范围包括建筑物、室内装修及分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1)土地基本状况
① 土地实物状况
名称(坐落) | **市**区青年路17号明宇园1-2001 |
四至 | 估价对象所在项目用地**青年路,南至水**路,西至合巢路二巷,北至青年路。 |
分摊面积 | 6.73㎡(依据项目整体容积率进行分摊) |
用途 | 规划用途为办公用地,实际用途为办公用地。 |
形状 | 形状较规则,对宗地利用较有利。 |
地形地势 | 地势较平坦。 |
土壤地基 | 土壤无污染、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较好。 |
土地开发程度 | 六通一平(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 |
综合分析 | 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地理位置较优越,形状较规则,地势较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土地开发程度较高,能较好的满足办公房地产的功能需求。 |
② 土地权益状况
不动产权证号 | 皖(2019)**市不动产权第****6181号 | |||
四至 | 估价对象所在项目用地**青年路,南至水**路,西至合巢路二巷,北至青年路。 | |||
开发程度 | 六通一平(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 | |||
规划条件 | 容积率5.7 | |||
终止日期 | 2054年12月31日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分摊土地面积 | 6.73㎡ | |
土地权属情况 | 所有权状况 | 国家所有 | ||
使用权状况 | 土地使用权人为胡丽丽 | |||
他项权利设立情况 | 无 | |||
土地使用管制 | 无 | |||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 33.63年 | |||
其他特殊情况 | 无 |
(2)建筑物基本状况
① 建筑物实物状况
名称(坐落) | **市**区青年路17号明宇园1-2001 | ||
外观 | 估价对象外观设计美观,外墙为真石漆,塑钢窗。 | ||
建筑面积(㎡) | 38.34㎡ | 用途 | 办公 |
建筑结构 | 钢混 | 层高 | 2.8米 |
建成年代 | 2018年05月03日 | 户型 | ---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总层数33层,所在层20层。 | ||
物业管理 | 有专人值班,有24小时监控及门禁系统,小区内环境卫生状况较好,物业管理较完善。 | ||
设施设备 |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保证率高,排水较通畅,消防设施完备,估价对象为高层建筑,该楼每层4部电梯19户,估价对象位于20层东侧南户。 | ||
装饰装修 | 设定室内精装。 | ||
平面布局 | 估价对象平面布局合理,形状规则。 | ||
使用、维护、完损状况 | 估价对象基础无不均匀沉降,墙面、地面未出现裂缝;结构构件完好,设备完好,估价对象设定室内有装潢,现为自用状态,现状使用功能良好,属于完好房。 | ||
实际使用情况 | 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办公,实际用途为办公。 | ||
综合分析 | 估价对象外观设计较美观,空间布局较合理,能较好地满足办公用途需求,对价值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
② 建筑物权益状况
不动产权证号 | 皖(2019)**市不动产权第****6181号 |
房屋所有权状况 | 估价对象不动产权利人为胡丽丽,单独所有。 |
面积(㎡) | 38.34㎡ |
出租或占用情况 | 自用 |
他项权利设立情况 | 至价值时点存在抵押权,无典权、租赁权等他项权利 |
其他特殊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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