玥尚府2号商业楼(框架结构、2层、1幢)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建设局 |
发证日期: | 2021年07月14日 |
**** | |||
玥尚府2号商业楼(框架结构、2层、1幢) | |||
**市道滘镇马嘶塘村 | |||
548.22 | 合同价格750 | 万元||
广****勘察院 | |||
深****事务所(有限合伙) | |||
**** | |||
**粤建****公司 | |||
王杰民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蔺田文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肖唯 | ||
胡云 | 总监理工程师高敬华 | ||
2021.****.12 ~ 2022.****.30 | |||
正常 | |||
设计单位:深****事务所(有限合伙)、深****事务所(普通合伙)、深****事务所(普通合伙)安全监督注册号:AJ-DJ-2021-011-02;质量监督注册号:ZJ-DJ-2021-011-02; |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