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上游乡建新村太溪河修复塘坝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4 16:06
****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县上游乡建新村太溪河修复塘坝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人审核确认,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1、本次磋商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县上游乡建新村太溪河修复塘坝工程
1.2项目编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5建设地点:**县上游乡
1.6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工程控制价:999,829.04元
1.9标段划分:无
1.10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1.12付款方式:按照形象进度付款,工程竣工前付款金额不超合同金额的80%,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决算审计后,扣除合同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支付尾款。质保期一年,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2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
2.4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岗位证,施工员(工长)、质检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证书均证企相符;
2.5响应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
2.5.1中小企业声明函。
2.5.2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
2.5.3资质证书(原件或二维码清晰可扫描的复印件)。
2.5.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打印的电子证书且二维码可清晰扫描)。
2.5.5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5.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7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5.8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原件):项目经理1人(水利水电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岗位证)、施工员(工长)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2.5.9项目经理须提供近3个月(2021年04月-2021年06月)社保证明,如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项目经理在2021年04月份至2021年06月份之间退休,需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合同及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退休返聘的,须提供退休证和单位劳动合同,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工长)、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2.5.10****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网上支付打印件。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为电子证书的须打印纸质版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并且二维码清晰可扫描,否则按不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凡具备承担磋商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磋商。凡是被国家、省、**市****办公室、****政府及**县相关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公共**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禁止参与本项目磋商。
2.8根据相关的规定,本项目磋商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供应商,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10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11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竞争性磋商报名
3.1、本项目取消报名程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政府****分站(http://www.****.cn/index.jsp)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递交响应文件的首次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5、磋商保证金:
5.1、磋商保证金:19,000.00元
5.2、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中转出,要以支票、电汇、网银等形式转入到****保证金账户;
5.3、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6:00时前,进入****保证金账户,逾期按无效响应处理。(温馨提示:供应商尽量提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如因保证金提交时间晚或跨行转款等原因,导致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保证金账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4、供应商汇款时,必须写明详细的汇款单位名称、单位账号和开户行全称;备注或摘要标明所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5、供应商无须到****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
5.6、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将在规定时间内,按供应商原汇出账户退还磋商保证金,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5.7、保证金账户名称:****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银行****公司
行 号:320****88133
帐 号:881********000386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14时,地点为:****开****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磋商的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年07月27日14时,地点为:****开****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8、有关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杨宝祥 联系电话:136****4400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赵先生 徐先生
联系电话:0452-****006
*9、重要提示:
9.1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每个供应商只准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
9.2进入磋商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码合格,体温检测不高于37.3度方可进入开标现场。否则不得进入磋商现场,同时该供应商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3疫情期间供应商代表进入**县境内的,严格执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规定,供应商必须了解**县疫情期间实际情况与具体政策,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了解具体政策。联系电话:045****4121、045****4120。
9.4公告和文件发出后存在延期或补充公告的可能,请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关注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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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