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名称)1个标段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水厂改造工程设计已由西发改(2020)95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西**城
2、工程规模:1、****水厂改造工程,(1)取水深井泵及连接管道、高压配电及设备控制柜等设施老旧,急需更换。更换深井潜
水泵Q=80m3/h,H=80m,N=30kW,2台。(2)内部墙面需重新涂刷,涂刷面积150㎡。(3)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围栏长度640米。
(4)加药间新增设成品次氯酸钠储罐,有效容积1m3,投药计量变频隔膜泵2台,1用1备,Q=0~2L/h,H=35m,N=0.18Kw,经变频螺
杆泵加压后由在线稀释装置稀释投加;
2、何坝水厂改造工程,**臭氧发生间、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污脱机房、污泥浓缩池一座;
3、****水厂改造工程,更换加氯加药设置;净水间外墙保温;
4、晒经水厂改造工程,增加水厂进出水端流量、压力、水质检测设备;
5、观山水厂改造工程,增加水厂进、出水端流量、压力、水质检测设备;
6、****调度中心一座,****公司内部西侧用地,拆除原有的2层彩钢板房,占地面积LxB=20x9m,化验
调度中心分两层建设,每层层高4.50米,一层主要功能为化验室,内设现代化的自来水化验设备;二层为中央控制室。
二、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投资、债券资金、地方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三、项目批复: 《****水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2020)95号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套设计和后续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3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 获取日期:2021年7月16日上午8:30—2021年7月22日下午 17:30。
6.2 获取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8:30—2021年7月22日下午17:30(**时间)
6.3 获取方式:1、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 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网址 www.****.cn)
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填写信息,填报网上信息时,须填报****公司在职人员)及联系方式,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公告和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澄清公告,否则造
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投标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中人员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手续交于****总站登记。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下同)
7.1 递交时间: 2021年8月6日下午15时00分(**时间)
7.2 递交地点:1.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市统办五号楼、市环保大楼二楼)。
2、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投标人工具箱“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功 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并上传 。
3、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投标人工具箱“远程解密/开标大厅”功能使用文件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解密
本企业的投标文件并参与网络开标会议。
4、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须
导入电子投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备注: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 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
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将本投标文件
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市公共**交易网》。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西****镇 地 址:**省**市****镇福铭御景公寓16号
邮 编:742100 邮 编:742200
联系人:王哲坤 联系人:刘 强
电 话:139****0727 电 话:182****2662
九监督单位
市公管办: 电 话:0939-****209
****总站 电 话:0939-****291
****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