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早日构筑全民免疫屏障,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就在全县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3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根据我县具体接种流程,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8月1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确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者,必须由接种点负责医疗保障的医生甄别并开具证明,由各接种点盖章确认。
二、8月1日起,****事业单位、政务大厅、医疗机构、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景区景点、养老院、****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餐饮门店、网吧、影院、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含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人员将限制进入并进行信息登记,并动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三、7月20日前,****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未及时接种的人员(外出培训、考察学习等)暂缓安排。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并及时跟踪督办。假期****大学****大学的满18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积极做好12-17周岁人群疫苗接种前期宣传筹备动员工作。
四、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否则居家期满后的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允许出摊。公共交通行业司机、从业者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允许出车。
五、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全县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抓好本辖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督导工作;各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以上重点公共场所落实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措施;****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的政策宣传和职工的教育引导,带头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政策,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全体公民要积极响应,带头落实公民的社会责任,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各乡镇、丹州街道办,****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网格化管理。建立五种台账(常住人口台账、18岁以上常住人口已接种台账、外出人口已接种台账、应接未接台账、接种禁忌台账),要逐一登门入户、逐一电话提醒,做到“应知尽知、应接尽接”。
七、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巩固我县的疫情防控成果。
县联防联控办倡议: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接种疫苗,利己利民。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出行,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18岁以上人群,尽快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已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的人群请在接种第一剂次21天后尽快完成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让我们携手共进,珍惜疫情防控成果,共筑免疫屏障,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共同打造一个**健康的**,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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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