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天池镇华峰村、石家院村畅通工程需求论证公示
**县天池镇(略)需求论证公示
****-07-19 09:(略)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拟采购(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年7月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略)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上述具体内容(略)
四、专家论证意见:(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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