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印象东信店坐落于市区花柳塘路53号,店铺面积约80平方米。东信店2019、2020年销售额分别为122万元和135万元。按现金15%的返利和卡券9%的返利来结算,除去水、电、物业管理费后的毛利分别为11.8万元和13.6万元,毛利率约为10%。
因********公司)经营需要,现该店对在职在岗在编员工以竞价方式来确定代理人壹人,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出现最高报价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情况,则在最高报价人中采取抓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代理竞价说明
1、代理人资格:在代****公司在职在岗在编员工。若在代理期间代理人被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则代理商资格自动终止。在代理期间,公司为代理人仅承担五险一金部分费用,停发工资、奖金、年终奖,其他福利待遇均停发。东信店委托代理经营是双方自愿、互利**行为,代理人不得在任何****公司诉求代理期间的工资、奖金、年终奖、加班费、福利等。
2、代理时间暂定为两年。代理到期后,代理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继续代理优先权。若不继续代理,****公司人力**部门重**排工作。
3、代理人需懂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公司的销售计划和经营需求。
4、代理人须自行申报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继续经营快鹿印象店,不得转业转行,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5、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代理人不得转让该店铺的全部或者部分。一经发现,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代理资格以及解除代理协议。
6、公司提供空调、冰柜、收银机、LED电子显示屏等设备,从代理之日起,代理人自行负责门店开业后所产生的一切营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宽带费、税收等。
7、代****公司支付东信门店的代理费用,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代理人支付佣金即返利。代理人应具备门店负责人资格或个体经营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无关。
8、代理人不得以任何形****公司批准的具有代金功能的消费券、代金券、抵扣券、赠票等。一经发现,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代理资格以及解除代理协议。
9、在合同期内,****公司配送无关的其他品牌的产品,****公司在代理期内有重大政策调整,则可以提前解除代理合同,并退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在代理期内不予退还。
10、代理期间该门店每月(上月24日到当月23日)所有现金销售额给予代理人15%的返利,其中味精类(80%粉状味精和99%的结晶味精)销售额超过5000元部分给予8%返利,低于5000元(包括5000元)部分按15%的返利;所有因礼券和储值卡产生的销售额给予9%返利。
11、为了扶持快鹿印象门店经营,公司前期将向代理人提供价值3万元的产品作为铺货,该批产品货款将于双方终止**时进行结算。
12、门店结算方式:月结。每月24日以公司发货单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4日到当月23日。当月应缴货款=发货单总金额-卡券金额-公司促销折扣金额-当月返利金额。
13、代理时间:2021年7月24日-2023年7月23日。
14、竞价人代理费用报价不得低于5000元/年,否则为无效报价。
15、保证金:有意参加东信店代理竞价人须缴纳5万元竞价保证金,并在2021年7月7日下午16****公司账户(开户行:****开发区支行333********8010036348****),不中标者,竞价保证金于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者,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从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时间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16、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代理竞价者请在2021年7月7日下午16点****公司营销中心。地址:**省**市**区蒲州街道**路35号,****行政楼410-411室。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0577-****6970。
17、本公告涉及的时间为“**时间”,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二、报价函的组成及要求
1、参加竞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2、报价单(附件1);
3、保证金缴纳凭证;
4、报价函须密封完好;
5、逾期或者未密封的报价函将被拒收。
三、开标、评审
1、开标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9点整;
2、开标地点:****五楼会议室;
3、开标、评审人员:
①********小组成员,****小组由****组建;
②评审工作在****纪检室的监督下进行。
4、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报价不得低于5000元/年,否则为无效报价,如出现相同最高报价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情况,则最高报价人用抓阄形式来确定中标人。
四、附件1:报价单
五、附件2:快鹿印象门店代理合同
六、附件3:2019、2020年度东信门店收银报表
七、附件4:2019-2021年东信水电物业管理费明细